监督保障措施

  (1)加强组织领导。局属各单位都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。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,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,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电话:63889013)。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宏观指导、组织协调、检查考核等工作。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,包括情况通报、信息反馈、日常检查等工作。

  (2)强化监督检查。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,强化主管部门、责任单位由上而下的内部监督职能的作用;自觉接受县人大、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;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,采取设立投诉信箱、公布监督电话、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监督电话:63889009。

  (3)实行严格考核。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情况,作为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,并将考核结合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。对推动政务公开不力的,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;对拒不执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,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
  (4)做好结合文章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同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,同时联系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实际,采用多形式、多渠道、多途径,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,促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,树立行业新风。在抓正面教育的同时,也要敢于揭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坚决纠正违背职业道德,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,严肃查处违纪案件。